静海区落实《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2021-09-08
- 来源:静海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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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有关任务分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兴区战略,坚持“四个面向”,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培育创新主体,巩固创新基础,丰富创新资源,营造创新环境,以科技创新催生发展新动能,实现依靠创新驱动内涵型增长。
(二)工作目标
1、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3.2%以上(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负责)。全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50件(区知识产权局负责)。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全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260 家,雏鹰企业新增51家,瞪羚企业新增27家,科技领军(领军培育)企业累计达到12家。全区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6亿元(区科技局负责)。推进天津中医药大学科技园建设(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区科技局负责)。
3、科技赋能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8%以上(区工信局负责)。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增强原始创新策源能力
1、加快建设面向科技前沿的原始创新平台。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研究所“国家血液病医学中心和再生医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区科技局负责)。
2、争取更多资源布局前沿创新领域。对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有成效的科研单位和企业,积极宣传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税务局、区科技局负责)。
(二)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着力推进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创新发展(区工信局、区科技局)。配合市有关单位开展静海区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网络安全、终端设备等技术攻关工作,进行绘制技术、产业及生态图谱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区网信办)。以生物技术赋能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为重点,加强技术研发(合作示范区管委会、静海开发区、区科技局负责)。
2、优化技术创新平台布局。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推动大健康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装配式建筑产业培育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鼓励企业、高校参与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联合实验室、海外研发中心(区科技局负责)。
3、推动科技赋能传统制造业和民生建设。加强5G、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装备制造、金属制品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支撑,推动实施智能化改造(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网信办、区科技局负责)。加强科技对民生健康等领域的支撑,积极配合团泊新城委做好健康产业园“中日国际健康体检中心”项目建设,助力天津协和博精医学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二级生物实验室备案、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筹建工作(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区卫健委、区科技局负责)。
(三)着力推进科技成果市场化转移转化
1、构建高水平技术转移体系。推动工程技术系列经纪人专业职称申报,打造一支技术转移专业技术队伍(区人社局负责)。
2、打通成果转化政策落实堵点难点。加强对《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 )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的政策宣传,扩大政策覆盖面,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税收政策落地(区税务局负责)。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对履职尽责人员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依规进行审计容错纠错免责认定(区审计局负责)。
3、积极承接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天津分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天津分院建设。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积极推进企业总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落户静海,全面提高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合作示范区、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微平台功能,打造静海京津大健康、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微创新中心(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子牙经济区、区科技局负责)。
(四)着力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
1、加强大学科技园顶层设计。将中医药大学科技园建设纳入静海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区发改委负责)。制定大学科技园建设行动计划,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区科技局负责)。
2、建立健全大学科技园建设体制机制。探索“多校一园”建设模式。推动校区、园区、社区三区协同发展(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区科技局负责)。
(五)着力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级
1、大力培养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与企业登记信息库、知识产权数据库多库联动,构建遴选、入库、培育、认定“四个一批”工作机制。对首次认定、整体迁入、再认定、入库培育企业给予财政奖励(区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实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人才“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政策(区人社局、区公安局负责)。
2、大力推动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积极完善“雏鹰-瞪羚-领军”梯度培育机制,围绕科技领军企业做好接链、补链、强链工作(区科技局负责)。落实市企业研发投入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区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负责)。
3、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推进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区工信局负责),着力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区科技局负责),积极孕育社会力量投入到创业孵化基地(区人社局负责)。积极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双创”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国创翼”等赛事。(区科技局、区人社局负责)。
(六)着力引育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
1、加快科技创新人才聚集。打造“海河人才”升级版,支持重点企业申报天津市“项目+团队”。推荐重点企业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为入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人才服务专员工作机制,为重点企业配备人才服务专员,提供政策支持服务(区委组织部负责)。采取“重点产业引才、重点项目引才、重点课题引才”等举措,进行咨询指导和技术合作,服务重点产业发展(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
2、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鼓励符合条件人才申报天津市重点人才项目 (区委组织部负责)。“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人才培养项目(区委组织部、区科协负责)。支持企业申请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级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区人社局负责)。
3、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生态。优化整合市、区两级人才工作政策,联动区级职能部门合力推进重点项目,变“单打独斗”为“集中发力”,强力聚合人才工作叠加效应。搭台筑巢,打造引才“聚合点”。集聚子牙经开区、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区、中德生态管理局等园区优势,发挥“筑巢引凤”效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
(七)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1、完善科技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与市科技局同步,推进科技管理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与市科技局同步,深化科技评价奖励制度改革,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区科技局负责)。
2、改革科技项目形成机制。落实市科技局稳定支持与竞争性经费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投入方式,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优化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区科技局、区财政局负责)。
3、优化创新环境培养创新文化。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全域科普,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区科协、区科技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科技创新事业的全面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科技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单位为成员,各单位密切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保障
推动全区引育新动能、智能制造等政策落实落地。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人社、国资等各部门的政策联动和协同配合,提升创新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金融支撑
充分发挥静海区产业发展母基金作用,扶持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早期科技型企业及重大产业项目的招商落地;突出科技母基金市场化运作优点,合理利用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积极利用重点上市企业资源库,对入库企业培育期间产生的上市费用、贷款利息、贷款担保费用等给予的补贴,“一企一策”服务培育企业(区金融局、区财政局负责)。鼓励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落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估费用补贴政策(区知识产权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