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承办《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宣讲
- 发布时间:2021-11-29
-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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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推动我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扎实开展。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召开《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宣讲暨乡村振兴示范村第一书记培训会议的通知要求,区农业农村委于2021年11月20日上午9点在区会议中心210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的方式组织开展《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宣讲暨乡村振兴示范村第一书记培训会议,参会人员范围为区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乡村振兴示范村所在乡镇党委书记和乡村振兴示范村第一书记和村书记,会期半天。
会上,市农业农村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宝雨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了宣讲,并就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乡村振兴立法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着力在壮大乡村产业、强化人才支撑、繁荣乡村文化、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高乡村治理能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推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安排和工作任务。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正确处理好粮食生产和结构调整的关系、农民主体和政府主导的关系、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规模经营和小微农业的关系、内生动力和社会共建的关系、统一推进和示范带动的关系等六个重大关系,立足本职岗位做出无愧于组织和群众的工作业绩。要强化顶层设计思考锻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依托村庄的自然资源禀赋和人文资源禀赋,充分了解和反映农民群众的意愿和期盼,精心谋划村庄发展美好蓝图,深入挖掘村集体资源资产,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综合性村庄规划,确保依法依规推进村庄建设发展。
中国银行慈善基金会、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天乐国际咨询公司和市农业农村委政策改革处的相关负责同志就乡村振兴示范村创意大赛相关政策、示范村项目招商工作和村集体经济“一网管理”等政策进行了重点培训。
此次培训使我们更加深入理解市委、市政府“十四五”时期推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安排,精准把握需要重点关注和着力的工作任务。通过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认真领会了乡村振兴立法工作要求,切实增强了用法治思维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此次培训明确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正确处理的六个重大关系,对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区推动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提供了发展方向和有效路径。